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7475.火星灵把自己看为诸如在世上的那种人。这也是别人看他们的方式;事实上,在来世,每个人如何向自己显现,就如何向别人显现,因为他所觉知到的东西被交流给他人。当我对此感到惊讶时,他们说,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显现,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时就知道,他们是披着肉体的灵;那时,他们很少思想肉体,只思想其在肉体里面的灵的生命。因此,当进入来世时,他们几乎不知道其生命的状态已经发生改变;这时他们也思想其灵的生命,和在世上一样,故看自己和那时一样。诚然,所有灵人都被包裹在人形中,但都没有被包裹在像火星灵所处的人形那样显著的一个人形中;因为水星灵仍持守他们在世时所持有的那种观念。此外,对那些在世时就知道并相信,在来世,自己必住在一个人形里面的人来说,随着肉身丧失力量,这种思维会逐渐增强。因此,当脱去在世上为了功用而服务于他们的肉身时,由于这种观念已经铭刻在他们身上,他们仍保持原样,和在世时一样。
9196.“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表那些想要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必不受教义虚假或生活邪恶的侵扰。这从“寄居的”、“不可苦待”和“欺压”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的”是指想要在教会的事物上,因而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并且接受它们,照之生活的人(参看1463, 8007, 8013节),“寄居的”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以及生活(2025, 3672, 6095节);“不可苦待”当论及那些想要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时,是指不可用信之虚假进行侵扰;“欺压”当同样论及这些人时,是指不可用生活的邪恶进行侵扰。因为那些用虚假侵扰这些人的人就是苦待他们,而那些用邪恶侵扰他们的人就是欺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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